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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雖然不年輕、己有三十多歳!她雖然不是很美、但時時充滿笑容温柔婉約!她雖然皮膚很黑、但是她做事很勤勞!她雖然離過婚、但她妨如未婚女孩善良!她雖然文化不高、只有到初中而己、但她卻知書達禮、會孝順婆婆!她雖然只和我談過兩次電話、和一次視訊交談、但是她直爽的個性、以及要求擇偶條件簡單、卻是真的很適合當我的老婆、並也是我工作上的好幫手。

這是一對完全沒有經過浪漫戀愛過程的夫妻、在他們一開始的認識時、彼此只先看過對方的照片、然後他們再透過兩次電話交談、和一次視訊交談、前後加起來的時間不到三小時、兩人在那第一次視訊交談、就決定在第二春牽手相伴。雖說他們兩人的婚姻、是建立在沒有任何一點點感情基礎、在一個月後就結婚、但是他們兩人的感情、卻是在婚後不斷的慢慢昇華、算算他們結婚也有許多年了、但卻從沒聽過夫妻兩吵過架、然後從婆婆嘴裡眼裡、則對這媳婦稱許有加、完全沒有婆媳之爭、婆媳之間只有母女之情、彼此互相尊重和疼惜。

多年前有一位賣早餐店老板、、年齡上跟我同年、文化程度是專科、他想委托我幫忙介紹尋找第二春、在他找我介紹之前、他己有過一段十幾年不幸的婚姻、他之前的這個婚姻是自己談戀愛的、所娶的前妻算是當地人。在他尚未自營早餐店之前、也就是尚未和前妻離婚前、他原本是在營造廠上班、景氣好的時侯、可月收入七八萬元、他是顧家型的男人、每月所領的工資、全上繳給他前妻理財、可是在十幾年的婚姻裡、所上繳的工資到簽字離婚時、卻是一毛錢也沒剩、因為就是他的前妻、老拿他辛苦賺的錢去救濟她娘家、最終才導至他兩人簽字離婚。

面對一段十幾年婚姻失敗、想要立馬再婚、在一時很也難去接受、可是家中的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剛過逝沒多久、七十多歲的老媽媽、卻是不斷的苦勸他、『兒啊!不要再為過去不幸婚姻傷心、在這時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、你若仍沒有一個老婆陪伴、你叫我百年之後、在九泉之下如何向你老爸交待』。因此他就聽從他老媽的交待、在尋找媒人介紹、不過這己是他離婚兩三年的事。然後他在尋找媒人介紹時、他心中也是充滿著恐懼害怕、恐懼再次的婚姻、會不會再次受到傷害?害怕會不會被不肖媒人給騙、心中可說五味雜陳。

在一開始他找我介紹時、他並沒有告訴我、他是自營早餐店、那時他所希望找的再婚對像、一是未婚女孩、二是看的順眼。於是我就從他要求去幫他尋找、可是在當我得知他是從事早餐店的工作後、我就開誠佈公和他說、他所要尋找的對像、是應該朝能吃苦耐勞型、並且也曾從事過飲食方面的女人、不要先去在乎這女人是不是未婚、不要先去在乎這女人外表長的亮不亮麗、於是我就主動向他推薦、我認識一位離婚過沒生過小孩的女人、雖然人長的並不美、皮膚又黑、文化程度又不高、但是她曾從事過飲食方面、她是真心想過生活的女人。

說真的、現在四十幾歲離婚的男人、想要尋找未婚的女孩、首先都會面對的是年齡上的差距、其次若是本身有孩子的話、那更是想尋找條件好的女孩是難上加難、最後就算能尋找到亮麗未婚的女孩、但也看這位女孩是真心想嫁給你、還是想貪圖你那些方面的好處。因此在安排介紹過程中、一開始就照的要求去安排、先安排三位未婚女孩和他交談、但較年輕兩位未婚女孩、因年齡上的差距家人反對、另一位年長點的未婚女孩、竟然是嫌他一個月存兩三萬太少。最後等到他和他老婆交談、他老婆就只問他兩個問題、一、他會不會喝酒?二、他會不會動手打女人?因他老婆之前她所嫁給當地的前夫、有酗酒習慣、並每每喝完酒就會動手打她、她己被打怕、她不想再過這種時時家暴的日子、因此她嫁老公的條件、就是一不喝酒二不會家暴。

也許簡單的擇偶要求、乾脆直爽的對答、往往所組合的婚姻、就是最幸福。在當他回答他老婆這兩個答案、他老婆就直說一句爽快的話、『我不用再考慮什麼、就直接嫁給你、而你若有誠意、覺得我適合當你老婆的話、那你下個月就過來娶我』。在他尚未這幾位女孩交談前、他老媽就只跟他說『當你再次再婚、你所要尋找的結像、不必太在乎這女孩夠不夠年輕漂亮、也不必太在乎這女的有沒有離過婚、重要的是、是這女的是否有這個誠心想嫁給你?而這女的會不會乖乖的、會不會勤勞和你共同打拚這家早餐店?』。於是他一直謹記老母親的話、因此他在經過這幾位交談後、他才知道他老婆才是最適合他。

現在的男女總有一種迷思、總認為有自己去追求、自己有談過戀愛、那麼才真正有感情、那麼婚姻也才會長久。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子嗎?並不完全竟然、如果以現在的離婚案例、以外遇的案例、以情殺案例、在這種種來看、似乎又是以談過戀愛的比例、比相親所結合的婚姻來的多、為什麼會這樣?

以婚外情來講、最近我接連接到女網友來向我請教、並希望我能指引她們什麼做、從她們來函的郵件訴說中、我發覺她們有個共同點、就是婚前和她們的老公、是談好幾年的戀愛、甚至也有過同居、最後兩人才結婚組合婚姻家庭、可是婚姻才走八年十年、甚至還更短沒幾年、結果因工作分居兩地、因工作環境、因一時尋求剌激、老公就和外面女人、女同事、就有那種不倫之戀。以上是女網友所面對的問題、那至於男的方面又是否遇到?從這短短的三個月在法院告老婆與男人通奸、頻頻登上媒體板面、甚至最近桃園所發生的白骨案來看、又有那一起不也是談多年戀愛所結合的婚姻。

有人常常把婚姻、形容成兩性最後的墳墓、勸人談談戀愛同居就好、甚至要多談幾年、等彼此都了解後再去結婚。事實上如果婚姻是經過談戀愛同居的話、那或許就真的是兩性最後的墳墓、因為大家並沒有去真正了解到、人的習性和墜性。在兩性一開始交往談戀愛、然後再從談戀愛到同居、甚至到結婚、在這中間的過程裡、美其名說是要彼此多了解、但是當兩人相處中、所抱的心態、並不是立即結婚、有許多兩人相處中、所產生的矛盾、都可將究一下、都可容忍一下、都可無所謂、反正不合兩人分手就好。

可是大家並不知道、人是感性矛盾的動物、在這相處的無形中、己慢慢把感情投入、同時也無形中、也把習性和墜性給帶進去、要說白一點、往往把對方給寵壞了、因此一旦結婚後、首先在肉體上沒有新鮮感時、外遇就會發生男女身上。其實面對現實生活時、兩人就會起矛盾爭吵、甚至走到離婚地步。就拿羅大佑和李烈十一年的戀愛長跑來講、也有過同居、但結婚不到一年、兩人就說個性不合而離婚、這是前兩年羅大佑和李烈所發生的離婚事、對於他們兩人我一直存著好奇與探討、探討的是他們兩人、如果要說兩人個性不合、那為什麼兩人、在十一年的戀愛長跑中、難道就沒發現兩人個性不合嗎?為什麼兩人還要結這個婚?使的兩人在離婚後就形同陌路不相往來。

有人說一個美滿幸福的婚姻、首先取決在於對的地方!對的時間!遇到對的人、但是問題的是、我們大都是凡人一個、並不是神、誰都不知什麼對的地方!什麼對的時間!會遇到什樣對的人。就拿這一兩個月所發生、甚至是今年所發生的種種情殺案件來看、他們在一開始的追求交往、所表現是如此甜蜜恩愛、但誰都無法預想到、竟會是一場悲劇收場。那如果我們把所謂的浪漫戀愛過程去掉、以傳統的相親方式來看待的話、適婚年齡的男女就找適婚男女去談個婚姻、那麼是不是能減少一些悲劇發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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