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夭壽的外籍聯姻輔導協會?尚夭壽的海南島女人?

惡妻;逆子;外籍聯姻輔導協會,騙錢;隱瞞事實只能任其消遙法外

發問者: 匿名
發問時間: 2014-02-17 21:43:19 ( 還有 14 天發問到期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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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聯姻輔導協會,隨便找位有洞的女人來跟你相親,等到你發現苗頭不對,你已經人財兩失,他還對你說(死好了),時代進步,人心險惡,記得帶錄音筆及相機,千萬不要亂簽名蓋章,它會要你命,在南部出沒,遇到連骨頭都吃下,請小心.娶到中國女騙子。
她以結婚為職業,你娶到她,她入你家,吵---吵----吵.就就這樣約四個月就賺台幣12萬以上,在她的原地要發兩年才賺得了那麼多錢,又有協會串通好,包你穏死的,哎/男人那一根就註定為女人而死,怨不得人,除非你做太監,但已太扯了.小心/小心,最毒女人心----一位從大陸武漢市移民到加拿大的大學生說的,信不信由你.
惡妻;逆子;外籍聯姻輔導協會,騙錢;隱瞞事實只能任其消遙法外?找移民署專勤隊說要找警察局,找警察局說要找移民署,我們當事人變成一顆球,沒人肯伸出援手,這就是公僕的真面目呀,可悲呀,有人知道該如何是好嗎?拜託您,實在走投無路了,甘脆跟高凌風一起走掉算了,救救我吧,拜託您.

 
娶到中國女騙子 來台60天花60萬
 
 

〔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/基隆報導〕40歲游姓男子,去年才迎娶24歲中國嫩妻高女,她卻竊走婆婆數萬元和金飾溜回中國,游男將愛妻帶回,這回高女卻藉口丈夫「晚上睡覺會打呼」,張口狠咬老公,還控老公家暴;游男上警局時身上多處帶傷,感嘆「真心換絕情」,當場決定離婚。游男說,後來他得知,高女在中國有多名未婚夫,這些男子都有「被騙」經歷,他不是第一位受害者。游母則難過說,娶個媳婦前後2次來台60天,總共花了60萬元,非常不值得,但兒子看開了,現今只有努力賺錢,看有沒有機會再找個老婆陪伴。在基隆市開設製麵店的游男,經母親友人介紹,去年3月到中國福建迎娶外貌亮麗、身材姣好的高女為妻,2人在中國時感情如膠似漆,高女還跟老公說,不需要給生活費,因為「我是愛人,不是愛錢」。高女去年7月隨丈夫來台,但不願待在店裡幫忙,15天後,就偷走婆婆皮包內數萬元現金和鑽石、金飾等返回中國。游男透過移民署查詢,確認愛妻離境,多次打越洋電話溝通,高女說,她不適應台灣生活才逃走,游母則叫兒子把老婆帶回。游男到中國,得知母親失竊物已遭變賣,原要追究,卻敵不過妻子眼淚攻勢,加上岳父趕緊贖回一半的物品,才決定原諒老婆。高女去年11月再次來台,仍嫌東嫌西,還以「老公睡覺打呼,叫都叫不醒」為由,咬傷游男手臂。12日清晨,游母又聽見媳婦大吵,看見兒子手臂貼著滿滿的痠痛藥布,卻不說發生什麼事,直到接到警方通知,原來媳婦到派出所向警察報案「我被丈夫家暴」。面對高女控訴遭家暴,游男卻向警方出示右手上臂多處充滿血跡的咬痕,左腹也有遭膝蓋攻擊瘀痕,證明自己才是被害人;游男愈說愈難過,當場決定與妻子離婚,讓她回中國。

出國娶老婆 小新娘捲聘落跑

 

挑移民署公告業者
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、李容萍、陳恩惠/綜合報導〕新竹縣謝姓男子,透過移民署公告的合法婚姻媒合業者,到印尼相親結婚,沒想到娶到未成年少女,只配合辦理一場婚宴就落跑,聘禮、黃金都被捲走,憤而向新竹地院控告業者賠償,並要移民署別再替不肖業者背書,避免還有人因為相信政府公告合法業者而受害。

移民署:會積極協助移民署昨表示,將積極協助謝男爭取權益,媒合協會如違反相關法規,將依法裁處;陳姓業者表示,謝男給女方的聘金、黃金,都是自己贈予女方,協會從頭到尾並未經手,女方事後悔婚,謝男不在印尼對女方提告,反而回台後「到處告」,一切就等法院判決再說。謝男去年6月看見移民署公告合法的婚姻媒合業者,選擇桃園縣陳姓業者洽談,陳男親口說自己是移民署推薦,絕對有保證、不能出錯,否則會被移民署罰20萬,牌照也會撤銷、不能執業。謝男去年9月20日飛到印尼相親結婚,由當地業者帶小姐到旅館給謝男物色,由於多是膚色深且較矮小女子,一直沒看到滿意對象,好不容易看到一位滿意又會說客家話的,業者卻說有案底不能來台、不能結婚。直到9月24日,謝男遇到165公分高的青澀少女,業者說已滿18歲,經說媒成功,9月25日給台灣媒合業者聘金與結婚費用,9月26日拍照結婚宴客登記,事後新娘自己搭車回家。謝男出發付6萬4000元給台灣業者,境外相親成功再付13萬6000元給台灣業者。業者告訴謝男,預計11月面談後可在過年前將外籍配偶接回台灣團聚,業者還通知面談前要準備所有房屋及土地權狀給他們,還要謝家自己買機票過去印尼面談。不料去年11月19日,謝男接獲通知「新娘跑掉了!」不用去印尼面談了,且聘禮與另買價值5萬台幣的黃金都被女方帶走,業者還叫謝男認了,或再付8萬元自己再去印尼找一個。

小新娘還謊報年齡!!謝男向外交部陳情,透過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調查,發現該女子結婚時年齡未滿18歲,與簽訂的契約內容不符,結婚證書上結婚日期也與事實不符,且證書中註明辦理佛教宗教儀式都與事實不符。陳姓業者告訴法官,印尼當地是委託關姓男子代辦,法官要業者積極與謝男尋求和解、賠償;謝男痛心地向記者說,一週就結婚,卻換來一年的官司拖磨,請移民署不要再公告不肖的合法業者,避免再有人被騙。

這兩天上的奇摩知識網、又看到一位網友、可能是找所謂的合法外籍婚姻協會、去的中國大陸海南現場相親、並也娶的海南女孩為妻、於是不知發生什麼事、是他受騙了還是因娶的不好、使的這位網友、不得不在奇摩知識網、發表他對合法的外籍婚姻協會、與海南女孩不滿。事實上從過去去中國大陸娶陸妻、還是去東南亞國家、去娶外籍新娘、只要有人隨著台灣媒人、不管是不是透過合法婚姻協會、還是跑單幫、甚至是透過什麼友人介紹、甚至不管去那個國家、那個地方娶妻、一旦是以現場相親的方式、所結合的婚姻、只要台灣媒人不去用心介紹、去護著我們台灣娶妻者的立場著想、而和當地媒人利益掛勾的話、那麼我們台灣娶妻男子、花那麼多錢去娶妻、不僅沒有幸福婚姻、甚至被騙還惹一身氣。這幾年有關這類的新聞、我相信是己年年都看到、並且也可說、幾乎一兩個月就會看到這類的新聞。

不是有一張移民署認可的執照、就認為自己所介紹的涉外婚姻就有所保證、就不可能出錯。如果不去改變現行介紹的婚姻方式、所謂的合法婚姻協會、也只不過拿執照、拿婚媒法在為自己脫罪而己。一般經移民署認證的外籍婚姻協會、大都會強調自己是移民署推薦,絕對有保證、不能出錯,否則會被移民署罰20萬,牌照也會撤銷、不能執業。但事實上所謂的絕對保證、我們可以從記者採訪到、這家桃園縣合法婚姻協會陳姓業者是什麼說、『陳姓業者表示,謝男給女方的聘金、黃金,都是自己贈予女方,協會從頭到尾並未經手,女方事後悔婚,謝男不在印尼對女方提告,反而回台後「到處告」』,可說是幫人婚介、一旦出的問題、簡直是想盡辦法、在推托所有的責任。

什麼謝男給女方的聘金、黃金,都是自己贈予女方,協會從頭到尾並未經手,女方事後悔婚,謝男不在印尼對女方提告,反而回台後「到處告」、這位陳姓業者說的是什麼話、如果當初這位陳姓業者、沒有一再強調自己是移民署推薦,絕對有保證、不能出錯,否則會被移民署罰20萬,牌照也會撤銷、不能執業、試問謝姓男子會找他們介紹嗎?會隨這位陳姓業者去印尼現場相親嗎?沒有這位陳姓業者介紹、謝男他會和虛報年歲的小新娘相親嗎?如今這家自稱所謂的移民署推薦、合法的外籍婚姻協會、即然所介紹的女孩出問題、那麼娶妻的謝姓男子要找你們負責、試問這樣有何不對之處、而陳姓業者、什麼可以去說這種話、謝男不在印尼對女方提告,反而回台後「到處告」。

如果陳姓業者是有承擔、也有當初所說的絕對有保證、一旦在婚媒出的問題、最起碼要主動和謝男說、即然發生女方造假身份資料、即然女方悔婚、不是我們協會所樂見、那本協會也該要負責一半賠償、要不就兩造各承擔一半費用、那麼我相信謝男就不會到法院、持續告那家協會。至於我們的移民署又是什麼處理呢?移民署表示,將積極協助謝男爭取權益,媒合協會如違反相關法規,將依法裁處、但事實移民署有積極協助謝男爭取權益、據我所知、移民署在在處理合法姻協會婚媒糾紛、所處理的方式、就是罰款再罰款進入國庫、而娶妻者想要回一點損失、那是你娶妻者的事、有能耐就到法院告那家協會、看法官什麼判、不然謝男什會換來一年的官司拖磨呢?

不找婚媒業者介紹、找友人介紹總行、但如果是找友人的話、又什會隨友人去大陸現場相親娶妻呢?如果是真正友人介紹的話、以現在電腦資訊化化、男女雙方都可透過網路視訊、電話交談去了解、彼此適不適合當夫妻?從這位住在基隆的40歲游姓男子來看、所謂的媽媽友人、在我看來不是跑單幫的媒人、要不就是己嫁來台灣多年的大陸新娘。據我所知、早先有不少的福建福卅福清大陸新娘、她們當地媒人會鼓吹著、只要她們能帶一個台灣男子的話、就會給多少錢。然後這群大陸新娘、就會常對人說、她們家鄉的表妹、堂妹很想嫁來台灣、但事實上把人帶過去時、就把人交給當地媒人介紹、然後在你面前、稱當地媒人是什麼親友在幫你介紹、她們一概不過問、也就是你娶的老婆、有出任何問題、和她們都沒有任何關係、是你和她們親友有關、但事實上她們個個私底下、在台灣娶妻男子付錢給所謂介紹親友後、她們稍晚就會收到當地媒人給的錢。如果一旦台灣男子娶妻出的問題、想要到法院告她們、基本上是告不了、因為她們可以說、我又沒收你半毛錢、我只帶你去給我親友認識、是我親友介紹、向你收錢。

友人介紹娶妻費用會省?會順利?會娶到好老婆?不完全是、昨夜有一位是我十年前所介紹的一對夫妻、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吃燒烤、他夫妻兩想請我吃燒烤、會在那裡等我。歲月過的可真快、十年前這位姓王找我介紹時、正等著法院離婚判決、因為他為的娶老婆之事、他的父母己陪伴他來大陸相親三次、而這三次全都透過他老爸、在大陸的友人介紹、前兩次的相親並沒有成功、而第三次去的江西、總算相親成功、給女方三萬人民幣當聘金、以及金飾一套。可是在人己過去要接這個老婆、要搭飛機要回來台灣那一天早上、這個江西老婆竟然聽她的同學之說、他所住的地方是鄉下地方、因此這個江西老婆不想嫁來台灣、於是在不勉強的情況下、他只好一個人回台灣、然後再到法院訴請離婚。

算算他父母透過友人介紹、陪伴他來大陸相親三次、光是機票食宿交通費用、以及第三次給女方的聘金和金飾、我估計少說也要花五六十萬台幣左右。在他找我洽談時、他也是有問過另一家、那家婚媒業者告訴他、只要十萬的費用就可讓他娶到陸妻、但是那時他不為所動、也更沒有貪小便宜、因為他了解到到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、並且他也有算過、光是兩人機票食宿交通費用、至少要5萬台幣以上、若再給女方的聘金、再給當地媒人費、以及給我的服務費、試問這十萬夠?經過兩個多月後、他總算收到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書、於是我就帶他去現場相親、經過三四天相親的時間、他所娶的老婆、和他年齢才相差4歲、那時的他己38歲、而他所娶的老婆己34歲、再過一個多月就是過春節。

一般婚媒介紹的婚姻、會不會幸福、首先的基礎、就是取決在男女擇偶的心態健不健康。其次是取決這個媒人有沒有用心幫男女審核介紹。最後就是取決夫妻之間、有沒有用心共同去經營。為什麼在我的文章裡、會一再強調擇偶的心態健不健康、會去影嚮一個婚媒婚姻幸福度有多少、不是沒有原因、不是我個人的論調。因為從這對十年前所介紹的婚姻裡、他們生的一男一女、老婆在家相夫教子、並也己領到台灣身份證三年不會跑、夫妻兩人又是那麼恩愛來看。如果當初這個男的、在其擇偶的心態、若是有特意去挑選的話、像有些男人、非要什麼美女不娶、非要什麼幼齒的女孩不娶、非要什麼身材豐滿不娶、非要什麼處女不娶、非要什麼胸大不娶。相信他就不會有今天、有個美滿幸福的婚姻家庭。

任何事情的評論、得需看正反兩面、今天以基隆游先生和桃園縣謝先生、他們要去娶陸妻!娶印尼妻!是抱什麼心態去娶?會發生他們這種的情況、在此我不得不說出的評論、原本這種事、都是可以避免受到傷害、都是可以避免自己被騙。首先就如同我一再所說所寫的、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、在擇偶的過程中、一旦有擇偶的心態不健康、你就會容易上當受騙、那麼以上他們們所產生的種種問題、也必然在女方要來台前後一定會發生。

就拿基隆游先生來說、明明自己都己40歲的人、什會去娶個小16歲的女孩為妻、而這個老婆才24歲而己、更何況他所從事的工作是製麵店、他事先沒有去了解到、他的幼齒妻能吃的了苦?能和他一起打拚?因此在當時相親時、他都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所在、由於他沒去好好思考這個問題、一味只想娶年輕女孩為妻、結果婚後所面對的、是這個幼妻不僅吃不了苦、在來台兩次60天還騙拿60萬。同樣的那位桃園縣謝先生、在當初看到那位青澀少女,也不該太相信業者所說已滿18歲、就算已滿18歲、也不該去娶、因為任何稍有常識的人、都知道老少配的婚姻不會有幸福可言、更何況現在25歲以下的女孩、都是貪玩的時候、心性也都還沒有穩定下來、那更況是18歲的小女孩。

老少配結合的婚姻、除非是你有錢又有閒、能讓女孩做少奶奶、又不用做家務、可天天逛街買衣買名牌包打扮。否則老少配結合的婚姻、往往是男人惡夢的開始、也往往是讓我們男人、戴一頂大大的綠帽。同樣在奇摩知識網裡、我又看到有一位網友在提問:「我老婆有外遇、我該什麼辦?」、這位網友訴說自己『他是57年次、在民國96年經仲介前往越南相親結婚,挑中了他老婆、兩人相差17歲、那時會相中他老婆、除了年齡外、就是因看她漂亮又長得嬌小、97年來台灣時她什麼都不懂、家務事也沒叫她做、後來出去打工後、最近兩年來開始變得很愛漂亮,每天上班前都濃粧艷抹,且上班穿得很漂亮,手機也不給人看,連休假日也要謊稱去上班,跟我的家人也沒有互動。更別說擁抱與接吻,甚至床上的親密她都極力抗。休假出去玩,說我不能跟,怕跟她的同事見面會尷尬』。

當初這位網友、在40年齡隨仲介前往越南相親、就不該去相中小他17歲、人又長的漂亮的幼妻。因為婚姻生活是現實的、是要兩人過生活、兩人所要面對的相處與溝通問題是何其多、如今我們男人花那麼多錢、跑那麼遠的地方、去越南印尼娶妻!去大陸娶妻、那麼所要思考的問題、都是是要看婚後夫妻兩、如何相處如何溝通、再說娶娶妻是要娶個能真正和我們過生活、能生男生女組合家庭共伴一生的老婆、但是如果娶個像基隆游先生這樣的老婆、像這位「我老婆有外遇、我該什麼辦?」網友的老婆、試問娶個年輕漂亮的老婆又有何用、娶來還不是給其他男人用、給自己戴一頂大大的綠帽、娶來是來給自己受氣難過、與其是這樣、那當初乾脆就不用娶、把那些錢拿去嫖妓、省點花、少說可嫖兩年不同的女人、何苦去花那麼多錢、來活受這個罪。

前幾年有一位做早餐的人、年齡和我相當、之前是娶台灣女人沒有生小孩、因女方娘家頻頻有問題、十幾年的婚姻、他老婆把所有的積蓄、全應付娘家、使的後導至兩人不得不離婚。那時他在找我介紹時、原先是想找未婚看的過去女孩、可是我看他的年齡己快近50歲、加上他的工作又是從事早餐店、那必然每天是要三更半夜起床才行、而這時要幫他找的對像、己不是外表年齡、那也更不是未不未婚問題、而是要找個能吃苦耐勞、個性單純女子、和他共同經營這家早餐店才行。於是我就主動幫他推薦一位女子、後來也就是他現在的老婆、兩人年齡相差12歲、人長的不漂亮、並且離過婚、但不過她是沒生過孩子、之前有從事麵攤的活。因此在經過我的視訊相親安排、我也安排他共和4位未婚女孩聊、直到第五位時、也就是他和這位離過婚、人又長的不漂亮老婆聊、他才覺得我推薦這一位、才適合當他的老婆。

後來這位老婆才嫁來台灣一禮拜、嫌天天在家無所事事可做、因此就主動告訴老公、她也要三更半夜起來、和老公一起從事早餐店、自從夫唱婦隨一起工作、他就可以辭掉阿桑、每個月可省1萬5~2萬元的工資請人、算算他當初娶老婆的花費、不用一年半就己回本。並且他所娶的這位老婆、不會老吵要回娘家、據了解他老婆嫁來台灣、少說有三年沒有回過娘家、也很少會去要求老公匯錢給娘家。如果這位先生、他當初沒有聽我的分析、並接受我的推薦、假若他執意要娶、當初所要求的未婚女孩、那恐怕命運就大不同。古人所講的一點都沒錯、男女的結合是要門當戶對才行、因此擇偶找結婚對像、就要知自身的條件、就該找什樣的女人當老婆、這樣組合的婚姻才有幸福可言、才能長長久久。

最後!!就是我們台灣男子、若有這個念頭、想娶陸妻!想娶外籍新娘、那麼擇偶的心態一定要健康、不要再以為我花錢找婚媒業者介紹、我就一定要找年輕輕貌美、而是要依你自身的條件與生活條件、去娶一位適合當老婆的女人、這樣你所面對的問題·才不會像以上那些人的案例一樣。另外!不要再去迷思、我們偉大政府的推廣項目、就拿去年的黑心大統油、黑心山水米、在沒查獲之前、不也掛著政府GPS食品油!食用米保證、但結果呢?卻是什麼?而我們偉大政府又是什麼處理?除了罰款進國庫、除了大統老板進牢房、但至今對我們廣大的消費者者、卻是一點賠償也沒有。

同樣的在婚媒、我們偉大的立委要立婚媒管理法、要經政府的移民署、才算是有合法的婚姻協會、即然政府要管理全台的婚媒業者、可是至今婚媒管理法實拖5年多、為什麼所謂的合法的婚姻協會、在他們強調合法、在他們強調絕對有保證、在這5年多來、卻是一再看到婚媒糾紛、當初找合法的婚姻協會介紹婚姻、在發生婚媒糾紛時、試問我們的移民署又如何處理?有為娶妻者爭取權益與賠償?除了注重他們向婚媒業者罰款、可說完全沒有為娶妻者爭取賠償。

所謂的合法的婚姻協會、如果不再去改變相親介紹的方式、老是帶人去當地現場相親娶妻的話、那所謂的合法保證!那全都是騙人的話。不要再讓娶妻者去承擔這個風險、不要造成婚媒不必要的糾紛、在現這個時代、都己是電腦資訊普及化、婚媒業者都應該提供更好的服務、讓男女雙方能先視訊相親、後又能私下聊一兩個月再過去娶、相信對娶妻者也好、還是婚媒業者也好、也都不會產生婚媒上的糾紛、這不是階大歡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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