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時,很容易被「我們很相愛」感動,慢慢經歷了一些事情,對於相愛這事兒多少存了一點疑心。如今,倘若一對男女決定在一起,我更希望聽到他們自信滿滿地說,我們在一起,真的很合適。
  
  在愛情中,惺惺相惜最重要,而婚姻考驗的是兼容性。兩個同樣高品質的零件,不在一台機器上時,彼此傾慕,放到一台機器上運轉,卻往往你磕了我,我碰了你。
  
 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有風險的,然而,如果覺得只有愛情就可以結婚,恐怕風險更大。「如果覺得合適就結婚吧」,這是無數母親面對女兒的終身大事時的態度。她沒有說愛,而說合適,不是因為「愛」這個字眼她說不出口,而是經歷了漫長婚姻生活的母親們,看重的不再是愛,而是合適。
  
  大仲馬說:「爭吵與傷害,正是試探愛的手段。」每一個有過深愛的人都應該清楚,當你很深地愛著一個人時,往往無法容忍平淡。隔三差五就要製造事端,讓雙方的情緒陷入谷底。從谷底掙扎起來的疼痛感是對愛最好的證明。
  
  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,在老輩人看來,多半不宜走入婚姻,所謂「深愛不壽」。或者乾脆來個愛情馬拉松,先磨合到「合適」,再談論婚姻。
  
  所謂合適,代表的是一種比較舒適的狀態。很可能因了舒適,便產生習慣,因了習慣,而造就平淡。沒有了三天一吵,兩天一鬧,也就沒有了刻骨銘心的愛與恨。它的前提是,兩人在性格上能夠容忍、互補。不合乎常理的愛情最美麗,合乎常理的婚姻才最長久。婚姻都是對愛情最嚴重的磨損,愛的昇華也好,親情的建立也好,總之是跟愛情沒什麼關係了。
  
  隨著磨合的加劇,相愛時被刻意忽略的性格上的不和諧會越來越明顯。愛情講究的是「共性」,而婚姻則講究和諧的「差異性」,唯有取長補短,才能避免磨合得皮開肉綻。
  
  而那些曾經讓我們欲仙欲死的憂鬱的人、浪漫的人、多情的人、超酷的人,他們適合與大多數女人戀愛,卻不適合與大多數女人結婚。如果你不是大野洋子,絕對不要指望能降伏約翰·列儂。
  
  「我覺得你們在一起不合適。」當有親朋好友如此評價你們的關係時,絕對不要一笑置之。不妨想想,我們究竟哪兒不合適,是可以克服的,還是很難克服的,是旁人的錯覺還是果有其事。女人當然是理智越少越快樂,談一輩子戀愛更快樂,問題是,你能跟誰談一輩子戀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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